▲黃婦以下藥迷昏的手法,在北市萬華陸續洗劫數名男子,北院依強盜罪判刑。(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在北市萬華犯下多起迷魂強盜案的黃姓女子,先前才因下藥洗劫老翁判刑8年,不料案件仍在上訴中,又因2020年間犯下的3起搶案,於日前遭起訴,而她在2019年間,以同樣下藥的手法,搶走一名男子及越南籍民眾共1萬8千元,北院9日依兩件強盜罪,判6年4月徒刑,可上訴。
黃姓女子因患躁鬱症,平日在醫院尋處方取得多種安眠藥,2019年7月間,她在萬華向王姓男子搭訕性交易,卻趁對方在飯店上廁所時,將藥摻入啤酒,待王男喝下昏睡後,隨即拿走包內的1萬5千元現金離開;王男睡醒後驚覺受害,委請飯店櫃台報案。
黃女另於2019年8月間,在超商搭訕越南籍阮姓男子,邀對方一起到大稻埕碼頭喝酒,過程中又以類似手法,洗劫3千元得逞。
黃女於審理中辯稱,拿王姓老翁1萬5千元,是為了要去幫他找小姐,至於阮男的3千元,則是對方主動給的,強調她一個60多歲的婦人,怎麼有搶劫大男人的能力。
王男表示,他酒量不錯,但與黃女案發當天,昏迷的狀況與以前酒醉完全不同,不僅非常不舒服、像是要虛脫,後來還在路邊吐;阮男回憶,當時在碼頭邊喝了酒就昏睡、全身無力,包內的3千元也被黃女拿走。
法院審酌2名告訴人的控訴,再加上黃女也坦承對2人下藥,依2人於案發前的提款紀錄,認定黃女不法所得共1萬8千元,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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