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與人妻發生性行為,導致對方懷孕又引產,最後挨告要賠人夫60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偷吃男同事,雙方發生多次性行為,進而懷孕、引產。小王阿義(化名)還曾在人民幣上書寫「就愛想想愛妻」傳情,並傳訊嗆人夫「愛她就尊重她」。姦情曝光後,人夫心碎提告求償百萬,法院日前判阿義應賠償人夫60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阿義明知道妻子是有配偶的人,卻還與她發展婚外情,2人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底間在阿義住處發生4、50次性行為,妻子還因此懷孕、進行引產手術。人夫得知後心痛不已,決定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阿義則喊冤,強調人夫所有指控都不是事實,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與人妻發展成男女朋友,或有逾越普通朋友分際的交往行為,更沒有發生性行為,自己則是在人妻離職前半年才知道對方已婚,稱人夫是想要「詐騙賠償金」。
但人妻出庭時曾坦承,有與阿義交往,公司同部門同事都知道她已婚,而兩人發生性關係的次數多到「算不出來」,另外,在受孕期間她因與丈夫關係不好,只有跟阿義發生性行為,孩子的爸只有可能是阿義。
法院勘驗對話後發現,阿義曾傳訊息給人夫,「愛她就尊重她」、「給她要的」、「讓她快樂」、「她覺得她為你生了二個孩子」、「你卻不放她自由」、「讓她繼續活在牢籠裡」、「她一直想離婚」、「以她個性你不簽字」、「我看以後她就是跟你形同陌路了吧」、「你要這樣嗎?」、「如果她開心了」、「你願意放她走嗎」等語,不採信阿義的說詞,判他應賠償人夫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