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仰光一名示威者遭到武裝警察逮捕。(圖/路透)
記者張寧倢/編譯
緬甸軍政府動用維安部隊,對反政變示威者開槍掃射,一個多月以來已有超過60人喪命、1800餘人被捕。外媒消息指出,基層員警收到上級指示以實彈開槍,甚至被命令「開槍打死他們(抗議者)」,部份警察因此決定抗命,並越境逃往印度。緬甸男警塔彭(Tha Peng)更稱,自己相當害怕,「不想回去。」
據路透社獨家報導,緬甸西部坎帕特鎮(Khampat)的27歲男性一等警員塔彭於2月27日被命令用衝鋒槍朝抗議者開槍、驅散人群,但他拒絕了,沒想到,隔日一名警官竟然親自打電話問他是否要開槍,塔彭再度拒絕後便辭職。塔彭3月1日離開了坎帕特鎮,經過3個晚上的移動,才越境進入印度東北部密索藍邦(Mizoram)。
▲逃亡至印度緬甸男性警員塔彭(Tha Peng)接受路透社訪問,出示自己穿著警裝的照片佐證。(圖/路透)
塔彭9日接受路透訪問稱,自己別無選擇,他與6名同事27日都違反了某位上級的命令,因為根據警方規定,若不是使用橡膠子彈,那就只能朝抗議者的膝蓋以下部位射擊,上級卻命令警員「開槍打死他們」。
23歲的農赫列(Ngun Hlei)表示,自己是瓦城(Mandalay,又稱曼德勒)的警察,也曾收到開槍指示,但卻因為不服從命令而被訓斥與調職,最後在網路上尋求民運人士幫助,才於6日找到通往密索藍邦瓦海村(Vaphai)的道路,這次印度行總共花了他20萬緬元(約新台幣4000元)。而農赫列與塔彭都認為,警方是在緬甸軍隊的命令下行動的。
▲緬甸維安部隊發射催淚瓦斯軍,鎮壓示威群眾。(圖/路透)
報導指出,儘管有印度準軍事部隊的守衛,但印緬邊境設有自由流動制度(FMR),允許人民在沒有簽證等許可的情況下,跨越邊境的任何地方16公里,可經由約150個過境點進入印度。
來自緬甸西北部法蘭鎮(Falam)的24歲女警達爾(Dal)表示,她主要從事行政工作,包括列出遭警方拘捕的人士名單,但隨著抗議活動擴大,她收到指示「要設法抓到女性抗議者」,達爾拒絕接受,但卻擔心支持公民運動會讓自己被監禁,於是決定逃出緬甸。她與其他2位員警都說,緬甸警方內部強烈支持示威。
▲靠近緬甸邊境的印度密索藍邦昌派縣(Champhai)。(圖/路透)
塔彭說,在警局裡,約有9成的人支持抗議者,但沒有領導人來集結他們,塔彭拋下了妻子與2個女兒,年紀較小的才不過6個月大,雖然想念家人,但他害怕回到緬甸,「我不想回去。」塔彭坐在房間,遠眺著綿延至緬甸的青丘。
▲緬甸修女向警方下跪,請求他們不要傷害示威者,有2名警察也同時跪地。(圖/路透)
據一名印度官員說法,自抗議活動以來,約有100名緬甸人越過邊境進入印度,其中大多數是警察與其家屬。報導稱,就如同塔彭等人一樣,最近幾天越界的許多緬甸人,透過運動人士網絡的支持下分散在密索藍邦昌派縣(Champhai)各處。
▲緬甸官員致信印度昌派縣當局,要求遣返越境者,圖為昌派縣鳥瞰景色。(圖/路透)
緬甸法蘭鎮官員蘇敦溫(Saw Htun Win)上周曾致信昌派縣官員祖阿里(Maria C.T. Zuali),要求遣返進入印度的8名警察,「以維護鄰國雙方間的友好關係」,祖阿里證實收到此信,而路透社也看過信件副本。密索藍邦首長左蘭坦加(Zoramthanga)受訪表示,地方政府將為逃亡的緬甸人提供臨時住所與食物,但遣返事宜仍有待印度聯邦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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