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遊覽車駕駛投訴,去年交通部給司機的3萬元薪資補貼遭公司A走。(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受到新冠疫情衝擊營運,去年4月至6月交通部針對計程車、遊覽車等駕駛人給予3個月薪資補貼,共計3萬元,不過,就有遊覽車駕駛投訴,公司發薪時把補貼變成基本薪資的一部分,引發爭議。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今表示,交通部最初目的薪資補貼是要給駕駛,不過如果業者都倒了,駕駛也沒辦法有工作,針對個案狀況要去了解。
今有遊覽車駕駛投訴媒體,去年本來應該要領到政府額外補助的3萬元,但公司卻把補貼變成基本薪資2.4萬的一部分,等於底薪變成1萬4,另外1萬則用政府的補貼。
▲交通部長林佳龍。(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佳龍今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質詢,立委洪孟楷在質詢時發問,究竟交通部當時的薪資補貼是規劃要給駕駛還是業者?林佳龍表示,當時是擔心遊覽車業會倒,所以才提出薪資補貼,主要目的是要給駕駛,不過如果業者都倒了,駕駛也沒辦法有工作,針對個案狀況要去了解。
林佳龍說,業主跟司機的關係是命運共同體,鼓勵大家一起走過難關,盡量善待彼此。洪孟楷也認同表示,當然不希望薪資補貼會造成業主跟受雇者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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