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男子鋸子磚頭狂毆父親,二審獲得輕判,竟翻白眼冷回記者「無聊」。(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竹東鎮羅姓男子,去年2月間與父親發生爭執,竟在3天內連續以磚塊、鐵製基柱與鋸子等凶器,瘋狂揮砍、丟擲父親,導致父親頭部被打爆且臉部留下多處刀疤。一審將他判刑4年2月,上訴二審後,高院日前開庭時,羅男母親出庭護子,才曝光自己25年前原本是比丘尼,遭性侵後產下兒子,兒子心地善良,請法院輕判。而高院二審10日減輕刑度,改判3年2月。不過羅男態度囂張,記者詢問他是否向父親道歉,他竟2度冷回「無聊」。
判決指出,現年24歲的羅姓男子,在去年過年元宵節當晚,與父親發生爭執,當時他在家中就發狂抓起磚頭狂毆父親,父親頭部挫傷、頭皮撕裂傷、顱骨骨折、左手肘挫傷。不料過了2天,羅男再度與父親爭執,他不顧父親的友人也在家裡,再度發狂。
羅男這次抓狂更強料,先抓起鐵製鷹架伸降桿基座,丟擲父親背部,再持鋸子朝父親的臉部、頸部、上半身部位猛力揮砍,導致父親受有右臉頰深層撕裂傷、右頸深層撕裂傷、左胸傷口、左前臂撕裂傷口及右肩頰骨撕裂傷之傷害。在場的友人實在勸阻不了,趕緊抓起父親的電話報警,警方到場才將羅男制伏,父親送醫急救,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臉上留下多處刀疤,幾乎毀容。
檢方對羅男聲押獲准,經過訊問後,檢方認為羅男有殺害父親的故意,因此依照「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改認定羅男僅有傷害父親的意思,因此依照2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4年2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羅男的母親出庭表示,「我兒子很有愛心,不會大小聲」,也自曝25年前當比丘尼時,遭到性侵才生下羅男;不過兩父子認領後,關係就不是太好。當時羅父在法庭上沒有作聲,僅建請法院輕判。全案於10日宣判,高院認為羅男因受精神疾病影響而犯案,減輕刑度,改判刑3年2月。但羅男對於獲得輕判,顯然不太在意,他還押時記者詢問他「有沒有後悔?」、「出獄會不會再犯?」、「有沒有對父親道歉?」他竟翻白眼,冷回「無聊」。記者再詢問「所以沒向父親道歉嗎?」他再度回「無聊」,步上囚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