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虐動物年齡層下降 陸研擬修法「最高罰3千」

▲▼大陸流行活體盲盒,抽貓狗、烏龜等寵物。            。(圖/翻攝 光明網、微博確喪小舖)

▲大陸流行活體盲盒,抽貓狗、烏龜等寵物。(圖/翻攝 微博確喪小舖)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近年來,大陸虐殺動物事件激增,還有黑色產業鏈。像是非法販售活體寵物盲盒、活抓寵物娃娃機、「騙養虐殺」要脅原主人支付贖金等。大陸有人大代表提出修改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建議」後的參考處罰規範,希望從口頭式警告,改成實質行刑罰。建議最高罰金3千元人民幣,換算約台幣1.3萬元或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大陸虐待動物事件頻傳,除了之前流行活體寵物娃娃機,近期電商平台推出的寵物活體盲盒,種類包括烏龜、壁虎、貓狗等,遭到大批網友撻伐。甚至有買家留言抗議,當初選購「狗狗盲盒、母、年齡未知」,收到快遞打開發現是一隻「死去的小狗。」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待動物行為明確納入法律的適用範圍。(圖/翻攝 央視、貓咪圖讀者提供)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待動物行為明確納入法律的適用範圍。(圖/翻攝 央視)

大陸寵物相關黑色產業鏈盛行,更別談藏在陰暗角落的「凌虐」動物行為。據《澎湃新聞》報導稱,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指出,根據數據顯示,大者2020年以盈利為目的的虐殺事件比重顯著上升,具體盈利方式包括偷盜轉售、拍攝虐殺視頻傳播、直播出售寵物盲盒或抓娃娃機、騙養虐殺要挾原主人支付贖金等。

由於,大陸其他人大代表提議設立《虐待動物法》,趙皖平認為,考量大陸現實情況,先小步快走,將虐殺動物及相關行為明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調整範圍,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待動物行為明確納入法律的適用範圍,學校應該將愛護動物和自然納入課程。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待動物行為明確納入法律的適用範圍。(圖/翻攝 央視、貓咪圖讀者提供)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圖/翻攝 央視)

另外,大陸虐待行為中,出現越來越多低齡者,虐殺視頻在抖音、微信眾號、B站等熱門網絡渠道廣泛傳播。趙皖平稱,「根據外國學者數據研究,有70%後天暴力犯罪者,小時候都有虐待動物經歷,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一般來說,虐殺動物的目的包括洩憤、盈利、滿足心理需求等。

談到大陸現有法律制度,對於施虐者無法可管,趙皖平進一步說,「對於虐殺動物事件,公民個人提起民事訴訟是十分困難而且低效的。熱心民眾對於動物虐殺事件往往報案無果,施虐人的行為無法受到法律制裁,頂多受到的只是警告批評或者所在單位的開除處理。」

趙皖平建議,將虐殺動物及相關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範圍。舉例,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章第一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中增加如下條款,「進行虐待殘害動物的表演或者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千元以下罰款(單位,人民幣,同下);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百元以下罰款。」

▲▼大陸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待動物行為明確納入法律的適用範圍。(圖/翻攝 央視、貓咪圖讀者提供)

▲大陸人大研擬修法,改善虐待動物歪風。(圖/讀者提供)

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章第四節「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中增加如下條款:「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虐待殘害動物等恐怖、殘忍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虐待殘害動物等恐怖、殘忍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3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百元以下罰款。」或將相關行為併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

他建議,將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週歲的人進行虐待殘害動物及相關活動的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百元以上5百元以下罰款:(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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