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明拍板!財政部拉長「短期持有」 2年內買賣課稅45%

2021年03月10日 19:38

▲房地合一稅明拍板,財政部拉長「短期持有」,2年內買賣課稅45%。(圖/記者陳依旻攝)

▲「房地合一稅」明拍板,財政部拉長「短期持有」,2年內買賣課稅45%,圖為財政部長蘇建榮。(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行政院預計明日在院會上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財政部研議拉長「短期持有」定義,財政部長蘇建榮今(10)日受訪時表示,將現行持有1年內課45%重稅,延長為持有2年內;將持有超過1年但未逾2年課35%稅率的時間,拉長成3到5年;且境內公司交易房產也將納入,最高稅率為45%。

根據現行的所得稅法第14之4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認定適用稅率,持有期間在1年內為45%;持有期間超過1年、未逾2年為35%;持有超過2年,未逾10年是20%;持有超過10年為15%。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明日院會主要討論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主要與房地合一稅的修法有關,但「囤房稅」目前暫未規劃討論;據了解,行政部門考量到,房東不會因囤房稅上漲1%、2%,就賣掉多餘的房屋,反而有可能直接反映到房租上,將提升的持有成本直接轉嫁租屋者身上,最終只是增加房客租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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