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宵夜配威士忌」酒駕遭攔 拒測挨罰18萬!遭記過調職

▲▼澎恰恰原本要在27日到大同分局以證人身份說明詐欺案,但卻失約沒有到案說明。(圖/記者邱中岳攝)

▲北市大同分局警員酒駕被攔,竟然直接拒測,最後被查出竟是自己人。(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名男子4日酒後騎機車行經泉州街,遭中正二分局警員攔查,中正二分局警員發現該名男子渾身酒氣,要求進行酒測,卻被當場「拒測」,最後警方依法開罰18萬元,事後才發現酒駕拒測的竟是自己人。

據了解,4日凌晨3時許,北市大同分局1名林姓警員騎車行經中正區泉州街時,遭中正二警員攔下,因林員散發出濃厚酒氣,中正二警員當場要求酒測,但卻遭林「拒測」。

當時林姓警員拒測之外,並未表明身份,中正二警方也依照規定開出18萬元罰單並查扣車輛,林姓警員拿完罰單隨即離開,上午9時許,中正二分局才查出酒駕拒測的男子竟然是大同分局警員。

北市連續爆發風紀、負面案件,接下來又發生大同分局林姓警員涉嫌酒駕拒測,市警局長陳嘉昌對此相當震怒。

大同分局督察組長陳佳緯表示,接獲通報後也對拒測的警員開鍘1大過處分,並調往警備隊靜候市警局裁處。另外,大同分局分局長高鎮文,因到任未滿6個月,所以「降低懲處標準」,從原本1支申誡處分變成「免議」。

陳佳緯表示,40歲的林姓警員,從警專24期畢業後,就分發到大同分局服務,目前在所內擔任內勤職務,主要是與分局行政組、督察組有業務上的往來。

林姓警員坦承當天下班後,到附近餐酒館消費5、6百元,點了一杯威士忌加水還有宵夜,並出示發票證明,吃完後返回所內休息2小時後騎車離開,被警員攔下時因緊張才選擇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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