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祥蔚/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10日上午審議華視新聞資訊台替補52頻道案,但因台北市政府對於華視財務狀況、自製率等部分有疑慮,因此要等華視補充相關資料後再審。
華視上架52頻道,有人認為是財務利多,也有人擔心會擴大虧損。明明是同一件事,為什麼各方見解會南轅北轍?是立場影響了見解?還是另有道理?值得分析。
華視年虧2億 進軍52頻道意見兩極
回顧來看,過去幾年華視每年虧損大約2億元;這次在NCC主委陳耀祥的鼓勵之下,積極進軍52頻道。有媒體報導,華視先前希望進入52頻道後,能夠分到每戶每月3元的授權費。
果真如此,一年光是授權費就可以拿到1.7億元,幾乎填平原來的每年虧損,如果再因進入52頻道而拉抬收視率及廣告收入,似乎就能轉虧為盈了。
然而,先前媒體報導提到,經過華視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議價,結果不如預期,不只沒辦法拿到一戶3元的授權費,反而要付出上架費一年1800萬元。此一結果跟先前盤算相比,一來一往就差了1.9億元。
▲ 有論者認為,華視若進入52頻道,一年要支付1800萬元的上架費。(圖/記者李毓康攝)
媒體經濟學:授權費變上架費
華視進入52頻道,儘管要付出1800萬元上架費,但是只要能拉抬收視率與廣告收入,似乎也很划算。然而,華視為了提升新聞品質,人力物力會增加多少投入?增加的廣告費等收入是不是足以回收?因涉及實際策略及執行,目前尚難預料。如果新增收入大於投資,當然是好事一樁;萬一新增收入小於投資,華視財務必然進一步惡化。
明眼人一看便知,華視進入52頻道對其財務的影響,取決於兩大因素:一是拿到授權費或付出上架費,二是新增投資的報酬率如何。投報率要看實際策略,目前欠缺可供分析的資料,日後另文分析。至於授權費為什麼會變成上架費,其中很有媒體經濟學的學問。
供需依實力+靠山而定
依照供需法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對頻道如有需求,會與供給方的頻道業者在市場價格均衡點達成交易,系統對頻道的需求較高,則付出授權費;系統對頻道的需求比較低,甚至是負的,當然就向頻道收取上架費。
如果都依據經濟分析,頻道與系統業者,就會各自發展出分析與計算授權費或上架費金額的公式。真的這樣的話,應該會有公道的價碼,而不會出現從授權費1.7億變成上架費1800萬元的劇烈轉折。
然而理論是理論,那是學者說的,實際上往往不是這樣。系統與頻道業者在台灣的交易,長久以來都不是發生在市場供需的均衡點,而是在垂直整合、水平整合以及代理商等因素的作用之下,靠實力與靠山決定,而不是依照經濟分析決定。
美國是高度推崇市場供需的國家,在《1992年有線電視法》就再一次強調公平競爭,以便讓業者在市場供需之中產生合理的交易價格。
NCC曾經多次強調要以合理的收視率機制來作為授權費的參考,這是正確的方向,可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這麼一來系統與頻道就可以精算財務數據。在這個基礎上去評估媒體虧損,更有真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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