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戴若涵/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名葉姓國二女學生因與何姓女同學發生誤會,竟夥同3名同學購買硼砂加水稀釋,3度加入何女水壺中,導致何女上吐下瀉、暴瘦8公斤,直到3個月後,才驚知遭人下毒。何母氣炸表示,開庭時法官怎麼能叫她3萬元和解,「那我女兒身體的損傷我找誰求償?」
▲國二女遭硼砂毒害,母氣炸表示法官叫她3萬和解,對此,法院也澄清了。(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針對這起事件,何母氣炸表示,4名同學利用戶外課時,刻意最後離開教室,其中3人把風,再由葉女用事先在家中稀釋好的硼砂,以針筒加入水壺內,她氣憤表示,「她們居然沒有人阻止,就是靜靜看我女兒有沒有中毒」,案發前葉女等人還上網搜尋過,明知人服用硼砂會致死,「妳為什麼還讓妳的同學喝,而且一喝還喝3次」,對話中還曾提及要加馬桶水、安眠藥,質疑「是不是除了這3次,還有我不知道的有其他的藥物?」怒批「手法很專業、很恐怖」,質疑學校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何母申明,「我唯一的訴求,我們的政府要重視這種東西,這東西唾手可得,葉姓同學說在藥局買的,針筒也是在藥局買的,硼砂水隨手可得,5公克就可以讓小朋友死亡,之前也有類似案例,這是國中生怎麼可以說不懂,怎麼可以叫我3萬元和解」。
何母強調,她不是想要賠償,對方所有的賠償金她一毛都不會拿,而是「要讓小朋友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接受法律的制裁,你(法官)怎麼讓小朋友認為說,花3萬簽和解就沒事,法官說她不會沒事啊,還會讓她到法院上課」,這番話徹底讓何母怒了,「那我女兒身體的損傷我找誰求償?」法官則回覆,「那妳要找醫生證明啊,她是因為喝毒水才會身體不舒服」讓她氣炸。
何母表示,得知女兒遭下硼砂已是3個月後的事,雖然一接獲消息,便立刻帶孩子到毒物科檢驗,但醫師稱時間過去太久驗不到了,反問法官「怎麼叫我提供證明來說明,我女兒是喝了硼砂水才中毒的。」
對此,針對少年法庭法官勸諭受害人以3萬元和解一事,法院也提出澄清稱,是葉女家屬表示只能負擔3萬元,強調3萬元金額並非法官提出,後來雖然葉女家屬有提高和解金額,但仍因差距過大而破局,法官也當庭告知何女一方,雖然和解不成,但日後仍可以對加害人求償。
此外,法院表示,依照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葉女的行為已經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也當庭解釋給被害人知悉,但葉女的行為確實不當,因此裁定保護處分,日後將由少年保護官輔導,葉女也自行於案發後轉學,避免造成何女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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