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男得知挪用客戶2.8億遭逮否認犯行,北檢12日起訴求處10年重刑,北院12日裁定羈押。(圖,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新銀行前高階理專周勵宏於2009年間,因投資失利,涉嫌盜領至少4組客戶存款達2.8億元,不僅爽拿別人錢投資高風險期貨,還拿來買名車、豪宅、上酒店,又在被抓包後企圖脫產,北檢12日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北院訊問後,裁定周男羈押、不禁接見。
周男10年來,利用年紀大客戶不常刷存摺的習性,以理財為由,將客戶的錢挪為己用,投資後再轉由親戚帳戶,將部分款項匯回客人戶頭、佯裝獲利收益,直到2020年10月間,老董娘請媳婦整理資產時,才發現匯入的帳戶不是台新銀,向台新詢問下展開調查。
周男自知違反與客戶私下金錢往來的規定,立即展開脫產,先以200多萬元賣掉名下跑車,又找房仲想脫手三峽3千萬豪宅,準備逃亡海外,所幸檢警及時逮人,追回賣車款項外,也陸續查扣周男名下房產、賓士、及存款等財產。
檢警追查下發現,除受害老董娘外,另有3名中小企業老闆也受害,4組人共被挪用2.8億元,其中大部分被周男拿去投資,部分給女友花用外,自己也拿了些上酒店,檢方認為周男否認犯罪、態度不佳,所犯情節重大,求處10年以上徒刑;北院認為周男有拖延案情、脫產、滅證可能,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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