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家屬「7.6億台幣」和解!白人警壓頸致死 最高判刑65年

▲▼ 全美為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抗議的浪潮迄今未歇。(圖/路透)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引爆全球反種族主義示威運動。(圖/路透)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引發「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示威運動,在美國與全球遍地開花。家屬12日與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政府以2700萬美元(大約新台幣7.6億元)達成民事和解。前員警蕭文(Derek Chauvin)以膝蓋強壓佛洛伊德頸部致死,若所有罪名成立,可能面臨最高65年有期徒刑。

BBC、《美聯社》等外媒報導,佛洛伊德2020年5月去世後,家屬於隔月控告市政府縱容警方違反民權、執法過當、種族主義和有罪不罰的內部文化,市議會表決後,一致支持通過該州史上賠償金額最高的審前民權和解案。

▲▼「佛洛伊德之死」引發全美多城暴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佛洛伊德之死引發全美多城暴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家屬發布聲明表示,此和解金「在侵犯民權致死的案件方面,是美國史上規模最大的審前和解協議」。律師克倫普(Ben Crump)指出,本和解案只是邁向正義旅程的一小步,也是「協助重塑正義樣貌的方式……傳遞出一個強而有力的訊息,那就是黑人的命也是命,警方對於有色人種的暴行必須停止。」

另一名律師斯圖爾(L. Chris Stewart)表示,此和解金額「改變了非裔死亡後的評估與公民權利」,希望此案逐漸影響全國各地決策。

米切爾.哈姆林法學院(Mitchell Hamline School of Law)刑法學者桑普塞爾.瓊斯(Ted Sampsell-Jones)指出,此案很可能讓部分陪審團成員認為被告已被定罪,因此對辯方不利,但最終不應該影響刑事案件。

▲▼佛洛伊德案的四名涉案員警(由左上順時針至左下分別為蕭文、陶杜、萊恩、昆恩)。(圖/路透)

▲佛洛伊德案的四名涉案員警(由左上順時針至左下分別為蕭文、陶杜、萊恩、昆恩)。(圖/路透)

佛洛伊德2020年5月遭前員警蕭文(Derek Chauvin)以膝蓋壓頸制伏近9分鐘,儘管屢次大喊「我不能呼吸」卻仍未被放開,最後不幸死亡,引爆全球反種族示威。

44歲的蕭文被控二、三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目前尚未認罪。涉案前員警陶杜(Tou Thao)、萊恩(Thomas Lane)以及昆恩(J. Alexander Kueng)也被控協助與教唆犯案。據悉,法院方面仍在挑選陪審團,預計3月29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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