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男在女廁用針孔偷拍學生如廁,檢警查扣他的電腦硬碟,挖出邵與3女學生性交等猥褻影片。(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邵姓國中教師2019年間涉於學校女廁芳香劑內偷裝針孔相機,偷拍女學生如廁,被察覺法辦起訴。但檢警另查扣邵的電腦硬碟,還原被刪除覆蓋的內容,赫然發現,竟還有多名國中女學生性交、自慰等猥褻影片,邵應訊坦承與3名女學生交往期間拍攝。桃園地院審理時,邵與其中2女和解、1女拒絕原諒,法官審酌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判刑3年8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邵姓男子時任桃園市某私立中學國中部教師,涉嫌在2019年11月29日在學校女廁芳香劑盒內偷裝針孔攝影,有女學生如廁時發現小小燈光閃爍,驚覺遭偷拍,趕緊向老師報告,校方立即報警、調閱監視器,發現邵姓男老師竟進出女廁,隨即予以停職,桃檢偵辦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邵雖坦承犯行,但對犯案過程卻避重就輕,法官審酌,邵為人師表竟為滿足偷窺慾望竊錄,依妨害秘密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但檢警另查扣邵的電腦硬碟,懷疑可能還有其他女學生受害,經送刑事局還原處理,赫然發現有女學生裸露、性交與自慰等猥褻影片,再度傳訊邵到案。
邵男偵訊時供稱,2017年曾與班上1名女國中生發生戀情,要求她自行拍攝猥褻內容照片或影片供觀賞,女學生為愛自拍自慰、猥褻影片傳給邵,邵後來還把她帶回自己租屋處嘿咻5次且用手機錄下過程,再備份到行動硬碟「珍藏」。
檢方還查出,邵男2018年6月也曾要求另名國中女學生自拍裸露片,2019年另與第3名國中女學生交往,多次帶回租屋處或在校內等地,與對方擁抱、親吻,甚至發生多次性交行為,過程中仍以手機錄下性愛片。
桃園地院認為,邵男身為教職人員為滿足一己私慾,竟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國中女生性交,且拍錄性愛過程,法治觀念淡薄,影響被害少女身心健全,考量其坦承犯行,與其中2位女學生和解,但另1位學生與家長則拒絕原諒,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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