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妹賣百香果!遭性侵殺害「屍體泡水裡」 家屬僅獲退賠138元

▲▼ 百香果女孩。(圖/翻攝自微博)

▲10歲女孩楊曉燕出門賣百香果卻不幸喪命。(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大陸廣西的10歲女孩楊曉燕,因家境貧困到隔壁村賣百香果,卻遭時年29歲的村民楊光毅先性侵後殺。死者家屬近日收到執行案件結案通知書,僅獲退賠32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38元),引發網友撻伐,「這種判決放出來膈應誰呢??」

綜合陸媒報導,「百香果女孩」的母親12日領到了欽州中院發來的執行案件結案通知書。法院在兇手楊光毅的銀行卡內發現了100多元,將當年死者遇害時被搶的32元歸還。

靈山縣人民法院負責「百香果女孩案」民事賠償的執行法官處透露,關於「百香果女孩案」的民事訴訟部分已暫時結案,由於兇手楊光毅沒有財產可執行民事賠償,受害人家屬可申請司法救助。

實際上,此案爆發後爭議不斷,二審時法院指兇手有自首、協助破案等情節,從死刑改成死緩,引發全國民眾譁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審查。廣西高院再審後撤銷原本二審判決,改判兇手死刑。

▲▼ 百香果女孩。(圖/翻攝自微博)

▲兇手。(圖/翻攝自微博)

回顧案件發生,楊曉燕1歲時喪父,從此與母親相依為命,家裡還有4名兄弟姐妹,僅靠母親微薄的收入維持生計。為了分擔家計,10歲的楊曉燕會出門賣百香果,然而在2018年10月4日當天,賺到32元(約新台幣137元)收入的她在回家時,遇上埋伏的楊光毅,不幸喪命。

據悉,楊光毅先是強行擄走女孩,搶走其賣百香果賺來的收入,接著性侵並殺害,再將屍體泡在水裡。過了2天後,楊光毅在父親的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案件隨之曝光引起社會嘩然。

如今,受害家屬獲賠32元的消息再度掀起輿論嘩然,登上微博熱搜。網友紛紛表示,「殺傷力很大,侮辱性也很高」、「 如果不是輿論,兇手都不可能死刑,辣雞廣西高院」、 「這種判決放出來膈應誰呢??」、「 好諷刺!!!還好死刑了,小女孩安息吧,願天堂裏純淨美好,沒有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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