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女生活輔導員涉嫌強拍8名男童共浴裸照遭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蕭姓女子在台北市某兒福單位擔任生活輔導員,利用先後與8名7歲到11歲男童同宿生活的機會,多次要求男童一起洗澡,再持手機闖入浴室拍攝男童們的裸照,直到有男童在性平課程吐露心事後,蕭女還辯稱是男童要她拍攝生活紀錄,她只是對其中1名男童的下體SIZE特別大感到好奇,台北地檢署16日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蕭女服務的兒福單位平常提供家庭支援不足、窮困、非行少年少女的短暫中途寄宿,收容的孩子們會被依性別分入不同「小家」,與生活輔導員共同,蕭女在2015年到2016年間,先後擔任2個小家的生輔員,共有8名男童先後接受蕭女輔導,因為蕭女身材壯碩,平時管教嚴厲,男童都不敢反抗。
檢方調查,蕭女在2015年6月開始,先是利用男童們欠缺性自主決定和判斷能力的機會,要求4名小家男童一起洗澡,然後闖入浴室,要求男童們在淋浴間內排排站著給她拍攝;7月間,蕭女又要男童們共浴,且不能關門,她就直接坐在門口拍照,隔年他又強行進入浴室拍攝男童共浴裸照。
▲蕭女辯稱只是對其中1名男童下體大感到好奇,是男童要她幫忙拍照記錄生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直到2019年10月間,這個兒福單位舉辦兩性平等課程,男童上課時提問,「被生輔員拍照可以嗎?」老師驚覺有異,趕忙問蕭女怎麼回事,蕭女否認強行拍照,辯稱是男童們要她幫忙紀錄生活,而她只對其中1名男童下體特別大感到好奇。
檢警獲報後前往蕭女住處展開搜索,查扣6張男童裸露下體的照片,將蕭女聲押禁見獲准後,蕭女卻透過律師轉告家人,檢查家中的舊手機、電腦硬碟檔案,蕭女男友因此另外建立資料夾「有問題的照片跟影片」,逐一檢視內容後,交給蕭女父母保管,蕭父把硬碟藏進茶葉罐,蕭母則試圖解鎖手機失敗後,藏進床下。
隔天檢警根據男童們的證詞,2度展開搜索,查扣相關硬碟和手機,除蕭女被檢察官起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外,北檢另分案偵辦蕭女父母和男友所涉滅證罪,同時考慮追查蕭女委任律師是否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情節。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