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懷孕5個多月時與丈夫離婚,在生完孩子後擅取對方印章、偽造簽名,讓女兒從母姓。(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曾姓女子懷孕5個多月時與吳姓丈夫離婚,並在產下女兒後,未經吳男同意,私自刻印對方印章,替女兒辦理「從母姓」。直到吳男接獲健保署寄送女兒的健保卡,發現女兒沒從父姓,氣得提告,全案曝光。對此,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偽造文書罪嫌將曾女起訴。
起訴指出,曾女2019年11月21日、其懷孕5個月時,與吳男離婚,隨後隔年3月16日產下一女,然而,曾女在取得出生證明書,準備替女兒報戶口前,竟私自拿取吳男的印章,委託不知情業者刻印,並在出生證明書上偽造吳男簽名,藉此讓戶政事務所人員誤認,吳男同意女兒「從母姓」。事後,直到吳男收到健保署寄來女兒的健保卡,才知悉親生骨肉竟不是從父姓,才決定提告。
偵查期間,曾女否認犯行,辯稱是吳男自己於出生證明書簽名同意,印章是吳男拿給她蓋,另外吳男同事當時也在場。不過,吳男則稱,該出生證明書並非他自己簽立、蓋印,亦沒有交付私章給曾女,而吳男同事也說,他沒有看到曾女將出生證明書交給吳男。
對此,檢方勘驗相關事證,偵結後依偽造文書罪嫌將曾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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