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姓補教老師去年5月進入補習班雲端網站查詢學生個資後,誘騙一少年網愛,待上鉤後再威脅自拍手淫猥褻影片。(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翁姓補教老師利用自己權限查詢補習班學生個資,以女性暱稱上網與一少年搭訕、誘約「電愛」,再截圖對話內容威脅公布,脅迫少年自拍自慰影片供觀賞,後來翁向警方自首,警方查扣電腦硬碟相關影片、手機等證物移送桃檢偵辦;桃檢偵訊時,翁男坦承不諱,檢方17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翁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9歲翁姓男子在桃園市某補習班擔任教師,利用其權限登入補習班網路雲端查詢學生個資,後來發現15歲少年曾在該補習班上過課,於去年5月2日晚上7時至11時許,以「余樂樂」女子暱稱Messenger帳號向少年搭訕,再以文字傳送「你會想電愛嗎?你會自己爽爽嗎?會介意比你大一歲的姊姊嗎?」
少年則回覆「正常人都會吧?還是你要幫我摸、爽嗎?我可以幫你吹啦」等語,隨後翁男欲與少年以微信通訊軟體進行「電愛」與視訊,遭少年拒絕,翁男則將少年與其對話相關文字之截圖,非法蒐集少年臉部特徵照片,揚言將公布在學校網站上威脅少年,使得少年心生畏懼配合翁男指示。
翁男則以「要讓我舒服,不然我會轉傳」,還公布少年住址等訊息,少年歲聽從翁之指示遂加入其微信軟體好友,以視訊方式自拍手淫自慰之猥褻影片給翁男,翁男再乘機側錄儲存在個人電腦硬碟中觀賞。但翁男犯罪後在警方尚未察覺前自首,警方隨即循線在其住處查獲電腦硬碟與手機等證物,少年之母在警方通知後對翁男提告。
翁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不諱,少年也指證歷歷,警方則提供查扣翁男手機、電腦硬碟等證物,以及少年對話截圖等相關證物佐證;檢方認為,翁男所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以違反少年意願迫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起訴,但考量翁男自首,建請法院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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