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方稱台灣28批鳳梨「不合格沒改善」 農委會:亂講只有13件

▲台南市長黃偉哲為了解台南鳳梨生產狀況,與市議員郭鴻儀至關廟區鳳梨田園視察,並與鳳梨農交流,傾聽農民心聲。(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防檢局喊話大陸,應儘速恢復我方鳳梨輸陸。(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大陸媒體報導「陸方通報28批鳳梨不合格情況,提醒台方加強源頭管理,惟不合格情況未得到改善」。防檢局今(17日)說明,自109年接獲陸方通報鳳梨檢出介殼蟲通報後,已採行輸出檢疫強化措施,且介殼蟲可採燻蒸處理去除風險,呼籲雙方應儘速進行檢疫技術對話,恢復我方鳳梨輸陸。

防檢局指出,農產品輸出應符合輸入國規定,但輸入國相關規範或調整檢疫措施時,仍必須依照國際規範辦理,如不合格訊息提供、要求採行改善措施並進行技術討論。自109年接獲陸方輸入農產品檢疫檢驗不合格通報表通報輸陸鳳梨檢出介殼蟲後,未待陸方要求改善,防檢局即主動與農糧署、試驗改良場所、業者及農民討論供果園、包裝場管理強化並加強輸出檢疫。又燻蒸檢疫處理即可去除介殼蟲風險,實無採行暫停貿易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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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強調,我方重視陸方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台通報之訊息,109年度共接獲13件鳳梨發現介殼蟲之不合格通報。為確保我國鳳梨順利輸陸,已自109年10月19日公告申報輸出時須檢附包裝場資料表,並加強外銷供果園源頭管理及輸出前檢疫,確認無罹染陸方關切之有害生物,始核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

最後防檢局表示,為協助我國優良鳳梨外銷,將持續爭取與陸方諮商討論阻絕該介殼蟲隨我方鳳梨傳入大陸的措施,請陸方恢復鳳梨輸陸。另也籲請農民遵守相關規定,落實生物安全管理。

農糧署署長胡忠一受訪不滿表示,「亂講,每一件都是按照國際公約有通報,總共才13件」,並說,99.77%都是合格,只有少數不合格,且都是去年3、4月發生,最後一件是10月,到今年2月接到公文說要暫停進口,這期間都沒有半批被檢驗出來,現在說要終止,農民都很生氣,認為遊戲規是這樣的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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