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某超商陳姓店員積欠債務,竟暗通宋姓工讀生列印遊戲點數153筆,侵佔約54萬餘元,隨後又趁機將超商內30萬元現金交付給不明男子,共計侵吞約85萬元。(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宋姓男子在龜山區某超商打工,前年3月間受陳姓店員之託,利用超商內代碼繳費機列印遊戲點數153筆,總計銷帳達54萬餘元卻未實際付款;隨後在同年4月間自收銀機內管理現金30萬元,交付給姓名不詳男子收取,實際卻是償還陳之個人債務,李姓業者驚覺超商短少鉅額損失查出是陳、宋2人是內鬼報警提告;桃檢17日偵結依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嫌將宋提起公訴,另同案之陳在案發後逃逸,已發布通緝中。
檢警調查,19歲的宋姓男子於2019年3月至4月間在龜山區某超商任職陳姓店員之助理,為共同負責商品銷售之工讀生,宋與陳竟共謀在上班時段,趁無人注意之際,使用超商之代碼繳款機台,列印網路遊戲點數繳費單據153筆,未實際付帳直接刷繳費單據條碼,因而詐得無需付款的財產上之不法利益54萬9千餘元。
此外,宋在同年4月13日凌晨與陳共同上班大夜班時,由宋從店內收銀機取出30萬元現金,交付給陳放進點鈔機確認無誤,隨即交付給2名到店內年籍不詳男子收取,用以償付陳男個人之債務,店家李姓業者驚覺超商短收鉅額款項,調閱超商內監視器才驚覺員工搞鬼。
桃檢偵訊時,宋男坦承依照陳所指示,利用超商內代碼繳費機台列印153筆繳費單刷單繳費,但實際並未支付款項,詐得54萬餘元之事實。但否認有拿30萬元現金等語;李姓業者則指稱,經調閱店內代收費用明細、比對超商監視器畫面統計出實際損失,總計近85萬元。此外,監視器確實拍到宋與陳刷單據條碼與拿大筆現金給2名不詳男子之畫面,桃檢認為宋陳2人犯行明確,偵結依業務侵占、詐欺等罪嫌將宋男提起公訴;陳男部分,事後雖與李姓業者簽立和解書,願意賠償損失,請求不再追究法律責任,但事後卻未出庭應訊,已遭桃檢發布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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