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陳姓男子,18日下午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1線時,撞上加油站站長及3台機車後離去,目擊者將事後照片po上社群媒體,質疑駕駛酒醉;轄區潮州警方獲報聯絡他到案,他初步表示,案發時,有下車了解狀況後才離去,由於患有重聽,以為可以離開就開走了,警方將依毀損罪偵辦,並依法開單告發。
▲加油站員工po網。(取自臉書)
潮州警分局交通小隊於18日下午1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潮州鎮台一線與四維路口加油站發生交通事故,發現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撞到加油站站長及3台機車,但陳男已不在現場。但進行了解,發現陳男肇事後撞住加油車道,加油站員工請他往前開一點,他卻駕車離開,讓員工錯諤。
▲潮州警分局交通小隊長黃進城說明案情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由於現場無人受傷,警方根據報案人提供相關事證,依毀損罪嫌偵辦,今(19)日通知陳男到案,他初步表示,案發時有下車了解狀況,並和站長等人交談,因患有重聽,可能未聽清楚就離開,被對方認為是肇事逃逸。
警方將等他案說明後依毀損罪嫌函送法辦,也以該車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予以舉發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