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大門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刑警大隊邱姓隊長涉貪汙案,檢察官訊後依涉案情節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獲准,縣警局隨即召開考績會,將邱員改調非主管職務並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另追究直屬主管刑警大隊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局長李文章則向警政署自請處分。
縣警局刑警大隊邱姓隊長於昨(18)日13時涉貪污案件,遭廉政署於縣警局中庭逮捕,經地檢署偵訊後,於今(19)日15時50分檢察官認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縣警局說,邱員涉貪污情節重大經羈押禁見,縣警局立即召開考績會,核予邱員改調非主管職務並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另追究直屬主管刑警大隊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局長李文章則向警政署自請處分。
警察局表示,將持續強化員警各項紀律要求,落實風紀管考工作,如有發現不法情形,將以毋枉毋縱、不包庇、不護短原則,徹查嚴處,並以壯士斷腕的決心,斷然淘汰不適任之員警,以端正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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