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道52死!高公局曝「致死關鍵」 死亡事件有4成都這類違規

▲安全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統計,國道事故中有4成是因未繫安全帶釀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國道行車速度快,事故死亡傷害也較一般道路嚴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去年國道交通事故共造成52人死亡,其中未繫安全帶致死事故佔比4成之多,釀成22人死亡。自撞事故則佔比3成,造成18人死亡。高公局提醒,未繫安全帶最高可罰6000元。

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發生人員死亡事故(A1)共有46件,造成52人死亡,其中有18件為未繫安全帶致死事故,造成22人死亡,分別佔全年A1事故件數及死亡人數之4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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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自撞事故(翻車、撞路樹、撞護欄及衝出路外)共有15件,造成18人死亡,佔全年A1事故件數及死亡人數之3成左右,且多數發生在深夜至清晨時段。

▲國道1號南向220K處發生聯結車翻覆衣外。(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國道車輛行駛速度快,因此事故也容易造成重大事故。(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高公局表示,行駛國道未繫安全帶,發生事故之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另造成自撞事故的原因,主要為超速失控及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且致死原因多為未繫安全帶拋飛車外。

高公局舉例,今年1月12日國道1號北上168.5公里處,1名自小客車駕駛因超車不當自撞護欄,後座1名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致死;反之,去年7月14日國道1號134.8公里處,1名自小客車駕駛分心自撞聯結車翻覆,但因繫妥安全帶而僅受輕傷。

高公局提醒,民眾應培養良好習慣,不論駕駛或前後座乘客,上車應立即正確繫上安全帶,未繫安全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罰鍰新臺幣3,000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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