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開夾娃娃機店可是要繳稅!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處理溪湖鎮某夾娃娃機店積欠近10萬元娛樂稅案,經通知楊姓負責人後,對方竟回「只能分期每月繳1千元」,認定「有繳納能力卻欠缺繳納誠意」,日前強制執行,將27台娃娃機等機具全部查封保管,擇期拍賣,也成為夾娃娃機店遭查封全國首例。
▲行政執行官率隊到溪湖欠稅夾娃娃機店查封。(圖/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楊姓男子2015年起,在彰化溪湖經營夾娃娃機店,竟從2017年7月開始就不繳納娛樂稅,到今年共欠近10萬元娛樂稅。移送機關認為此風不可長,因此與彰化分署決定強力執行「惡意欠稅夾娃娃機店」專案,並針對楊姓義務人經營的夾娃娃店列為首宗執行對象。
▲▼現場機台全部封存搬上貨車,載回保管,擇期拍賣。(圖/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彰化分署表示,執行前有聯繫楊姓男子到案說明,他當時同意在本月12日到分署辦理分期。他在當天到分署時卻表示,每月只能繳1千元,移送機關認為楊男有繳納能力卻欠缺繳納誠意,未核准分期請求,並與分署決議儘速續行現場查封後的拖吊強制執行程序。
主任執行官胡天賜本月18日上午10點率隊,前往位於溪湖鎮大溪路的這家夾娃娃機店進行強制執行。現場請來搬家公司及鎖匠,當場開啟現場兌幣機,查封其內硬幣共計1萬2,794元後;再請搬家公司出動2台大卡車(1台35噸,1台3.5噸),當天從上午10時到12時,花了2個小時把店內所有屬於義務人的機具動產(夾娃娃機27台、2台扭蛋機及1台兌幣機)都拆卸後運往移送機關處所進行保管,創下全國因娃娃機店欠繳稅捐遭查封拖吊的首例,同時所查封保管的娃娃機,近期也將進行拍(變)賣程序。
彰化分署說明,依《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各縣市轄區內的夾娃娃機店內的夾娃娃機,屬於供人娛樂的設施,應該要繳娛樂稅,而夾娃娃機店的場所登記人負有代繳的義務。以彰化轄區內的夾娃娃機店為例,店內的夾娃娃機在15台以內,每台每月會課120元的娛樂稅,超過15台會打8折(即每1台每月課96元娛樂稅)。
彰化分署提醒,經營娃娃機的業者,千萬別漏繳娛樂稅,否則遭移送機關移送執行後,其機具將會被查封拍賣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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