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駕駛斑馬線上撞路人落跑!高雄男1hr後落網喊:A柱擋視線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72歲的婦人深夜行走斑馬線,遭一輛自小客車撞倒,沒想到駕駛竟沒停下還逃逸,網友將照片PO於臉書要追這名肇逃車主,1小時後,警方透過監視器找到39歲的陳姓駕駛,經酒測並無酒精反應,他稱因視線遭A柱擋住視角,才不知發生事故而離去,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事故鑑定深入調查,陳男涉犯肇事逃逸,警方訊問後仍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車禍肇事逃逸 警迅速逮人送辦。(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婦人過斑馬線時遭小客車撞上。(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這起車禍發生在21日23時高雄七賢一路與林森一路口,警方獲報有車禍肇事逃逸,趕到現場僅剩一名受傷的72歲梅姓婦人,婦人右腳扭挫傷,坐在地上,趕緊送醫院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經初步調查,梅姓婦人由七賢一路西向東行走斑馬線時,一部左轉林森一路的銀色自小客車迎面而來,梅婦雖然緊急退後但也來不及遭撞上,沒想到該車竟逃逸離去,但車禍過程已被監視器全拍下來,警方掌握車牌後以車追人,於22日1時許在苓雅區住處將肇逃的陳姓駕駛帶返所調查。

▲車禍肇事逃逸 警迅速逮人送辦。(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警方將肇逃的陳姓駕駛帶返所調查。(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調查發現,陳男酒測無酒精反應,他稱視線遭A柱擋住視角才不知發生事故而離去,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事故鑑定深入調查。但陳男涉犯肇事逃逸,警方訊問後仍將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新興分局呼籲,當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如:機車、汽車、電動車等)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若有造成對方死亡、受傷,又沒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就直接離開現場的話,會觸犯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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