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警分局警紀出包,緊急將人記過調職。(圖/資料畫面)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南港警分局風紀連環爆!南港派出所陳姓警員(30歲)11日處理轄區尋短急難救助案件,認識該案尋短女子,因案情需要警方將尋短女帶返所安撫,陳姓警員下班後,居然不避嫌騎車載她返回信義區女方住處,並在屋內與當事女子共處數小時,期間陳員撫摸女方大腿內側、背部,遭女方報警提告強制猥褻,但陳員否認指控,南港警方22日晚間緊急記過處分,並將陳調往警備隊。
南港警方證實,南港所陳姓警員3月11日當天處理自殺救助案件認識尋短女子,結果當晚勤務結束後,居然違反工作倫理,騎機車載當事女子返回女方位於信義區住處,並隨女子返家進入臥室內,在床上對尋短案件當事女上下其手,觸摸女方大腿、背部等部位。數天後,女子檢具手機內的陳員傳來的親密簡訊,俱證向新北警方提告。
南港警分局督察組表示,經調查陳姓警員坦承當天有與女子發生親密行為,但強調女方有點主動,雙方是情投意合下自然發生互動,過程中絕未強迫對方。不過,女方報警指控陳姓警員強制猥褻罪屬實,督察組內部調查後,將陳員記一小過處分並在22日將陳員調職轉任警備隊,重申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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