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涉嫌收受轄內酒店業者賄賂案,發現除了派出所管區長年陋習外,連負責刑案偵辦的分局偵查隊也收賄,因此檢察官林錦鴻22日指揮警調搜索約談許峻銘、陳錦男2名偵查隊員,認為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2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中山分局偵查隊員陳錦男涉嫌收受酒店業者賄賂遭聲押禁見。(圖/記者劉昌松攝)
北市中山區的「嘉儷寶」酒店集團負責人曾小琪,為了不被警方取締色情、放水通過消防安檢,涉嫌從2011年起長期行賄轄區警員。專案小組偵辦1年多期間,已有6名涉案員警遭羈押,其中2名中山一派出所管區警員李功華、陳俊安也和其他共犯按月收取業者賄賂約500萬元,還涉嫌以成本價、免費上酒店消費,在今年2月被起訴。
▲中山分局偵查隊員許峻銘 。(圖/記者劉昌松攝)
檢警追查發現,涉嫌收賄的警員除了這些中山一派出所第9、19勤區外,轄區地域重疊的中山分局偵查隊第2、3刑責區,還有2名偵查員許峻銘、陳錦男涉嫌從2016年4月起到2018年4月止,按月收賄2萬元到6萬元不等,因此在蒐證告一段落後,22日兵分4路搜索許、陳2人在警局的座位等處,並依貪污罪嫌約談2人到案,23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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