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官涉嫌手機偷拍,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分局一名陳姓警官,在去年8月前往台中谷關露營時,涉嫌在浴室裡頭透過隔間頂端,拿手機偷拍隔壁正在洗澡的林姓人妻,當場被抓。陳姓警官在偵查過程表示:「以為是我老婆,是要測試浴室安全性」,不過檢察官不採信,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台中法院判決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目前陳姓警官已被高雄市警察局記過調職。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以手機竊錄林姓人妻洗澡「動機不良,手段可議,侵害告訴人個人隱私,造成告訴人難以平復之心理、精神創傷,被告所為實不足取」。雖然陳姓警官表明想要跟被害人和解,但是遭到林女拒絕。
▲▼林姓人妻洗澡時,赫然發現自己慘遭偷拍。(示意圖/CFP)
事發於2020年8月10日,陳姓警官跟妻子到台中谷關露營,當天中午左右,陳姓警官進到浴室區,透過浴室隔間頂端縫隙,以手機拍攝鄰間一名30多歲林姓人妻洗澡,被害人發現之後,大聲呼救,陳男被林姓人妻的老公跟友人衝進來當場逮獲,警方也在陳的手機裡頭發現有林姓人妻的洗澡影片,將他移送法辦。
台中地檢署偵辦期間,陳男竟辯稱:「以為是我老婆,是要測試浴室安全性﹗」檢察官不予以採信,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最高可判3年。不過台中法院審理過後,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而高雄市警察局也對他調職記過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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