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賜號在當地23日上午7時40分發生擱淺事故。(圖/路透)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蘇伊士運河當局27日坦言,長榮貨輪「長賜號」(Ever Given)擱淺蘇伊士運河的主因,有可能是技術問題或人為失誤。彭博報導,長賜號擱淺之前的12分鐘,也就是23日上午7時28分時,船速為13.5節,遠超過運河通行所允許的最高航行速度7.6節至8.6節。
業內消息指出,長賜號23日航行蘇伊士運河,儘管前方2艘較小型的貨櫃輪均有護航船伴行,儘管這並非強制規定,但已知長賜號當時未使用拖船護航,且當日至少有1艘船隻因風大決定延後航行運河的行程。
彭博取得的數據資料顯示,長賜號事發前最終測得船速為13.5節,是當日上午7時28分,也就是擱淺之前的12分鐘。但依據蘇伊士運河管理局網站發布的航行規則手冊,允許通行運河的最大速限為7.6節至8.6節。
除了長賜號船速超越規定之外,航行在後方的300公尺長貨櫃輪Maersk Denver在7時28分也創下最高船速10.6節;對此,其發言人拒絕發表評論。
只不過,接受採訪的船長們坦言,面對強風,提高船速是個可以更好掌控船隻的方法之一,且儘管蘇伊士運河有速限規定,但以此種速度航行蘇伊士運河的船隻,不算少見。
先前擔任300公尺長貨櫃輪船長的吉拉德(Chris Gillard)指出,在2009年至2019年期間,他每月都會橫渡蘇伊士運河,「加速到一定程度是有效的,但超越某個點就會產生反作用力……讓問題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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