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發現妻子與他人過從甚密提離婚訴訟,反遭妻子指控有特殊性癖好。(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對相差7歲的夫妻因玩BDSM(皮繩愉虐)認識,不料,結婚約5個多月後,人夫無意間卻發現妻子曾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小王還傳送下體照給妻子,氣得提出離婚訴訟,向妻子求償80萬元;對此,妻子則指控,丈夫有性癖好,喜歡「開發玩具」婚後不到2個月就不顧她的意願想找第三人加入閨房情趣,亦向丈夫求償20萬元。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人夫阿義(化名)指出,與妻子小幼(化名)2018年7月間結婚,婚後他努力工作希望能跟妻子生兒育女,沒想到妻子不但不願意生小孩,還與多名男子搞曖昧,他無意間在LINE中發現,妻子曾與另名男子發生性行為,還稱喜歡與該男做愛,事件曝光後,妻子直接離家,也不願意告知去向、住處。
小幼則稱,丈夫具有BDSM性癖好,喜歡剝奪他人身體控制權,藉由壓制自主意思、支配他人身體使其臣服,稱作「開發玩具」並以此為樂,她雖然知道丈夫有這種癖好,但她認為,這種關係只存在於2人之間,丈夫卻在婚後不到2個月,就向她表示,想要找其他人來加入閨房情趣,並透過開發玩具的方式增進改善夫妻關係。
小幼表示,自己因年紀較小,擔心影響夫妻關係,這才配合要求,並容忍丈夫透過網路交友平台邀約他人進行「開發」,努力讓自己成為「被開發的玩具」,參加丈夫所舉辦的BDSM聚會,讓別人來開發自己,盡力滿足丈夫的慾望,但當她因不自在向丈夫表達不願意再次嘗試的念頭時,丈夫卻不予理會。並指稱,丈夫在她離家後,竟向她婆婆透露2人的房事,讓她無顏回夫家生活,決定向丈夫求償20萬元。
至於對話內容部分,小幼稱,丈夫所提的對話紀錄有遭到竄改的可能,就算對話內容是真的,也不能用來認定她真的有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頂多能看出她有網路交友,對話內容只是性幻想、用來自慰的文字性愛。
▲人夫稱妻子享受2人間的特殊性關係,並不只是配合他而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針對妻子的指控,阿義則稱,小幼早在婚前就是特殊性癖好者,還曾邀約他一同從事套頭套性愛、玩百合等特殊性行為,妻子曾在網路上發表特殊性癖好的支配與臣服遊戲經過,也曾傳送「關於夢想中的調教房」文章給他看,要求他一起做調教房,可見小幼享受2人間的特殊性關係,並不是只配合他,直指妻子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已是對婚姻不忠,性癖好這部分只是推託之詞。
台中地方法院勘驗對話後發現,小幼確實跟一名男子交往過密,另外,小幼面對丈夫提問「還沒辦法一起玩或被其他人玩啊」時,曾回應,「下次我就不跟了,你跟我說何時去心得就好」,但丈夫卻不積極正面回應,反倒稱「下次鎖籠子再去如何」、「怎麼爽都是妳啊,咬指甲也是打炮也是」,讓小幼忍不住回覆,「當事情超過我的承載範圍,我會需要指甲發洩,不然我沒辦冷靜下來」。
法官認為,阿義與小幼都提出離婚請求,可見2人已沒有維繫婚姻的意願,由離婚事由難以認定2人都沒有過失,只能說小幼的可歸責程度大於阿義,判准離婚,駁回2人的求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