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邱姓幼教老師去7月在桃園區某私立幼兒園任教時,6歲幼童示範排隊時遭邱女近距離揮手推倒,導致後頸部與右臀受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家私立幼兒園邱姓女幼教老師去年7月間教導黃姓幼童示範排隊時,不慎以手揮擊導致黃童跌倒在地,導致後頸部與右臀挫傷,事後家長獲悉質疑邱女有過失傷害之嫌報警提告,邱女在偵訊時否認犯行,辯稱不小心揮到黃姓幼童倒地,絕非刻意想傷害;桃檢偵結依傷害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33歲的邱姓女幼教老師,去年7月16日上午10時許在桃園區某私立幼兒園教室內教導幼童排隊,其中認為6歲的黃姓學童在示範排隊時碰到其他小朋友,因此揮手過去,未料黃姓幼童被邱女揮手碰到倒地,造成其後頸、右臀等部為擦傷,事後家長獲悉後提告傷害罪。
邱女在偵訊時辯稱,絕非刻意揮打幼童受傷,是不小心揮倒黃姓幼童;檢方根據園方提供監視畫面,家長質疑邱女是故意打傷小孩,還檢附驗傷證明與園方對話截圖等佐證,檢方認為,邱女當時站在黃童身旁,應可預見突然揮手容易造成幼童受傷,偵結依傷害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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