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槓臉書》蘇蘅/「新聞議價法」立法 能救台灣新聞業?

2021年04月1日 00:00

● 蘇蘅/政大法學院教授、前NCC主委

在澳洲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簡稱新聞議價法)三十多天後,台灣終於有民意代表關注新聞業的困境,但蘇貞昌表示,相關部會沒有和他說有這個計畫報告。

媒體被數位平台掠奪高比例廣告營收已久,難道主管機關仍要做裝睡的人嗎?

新聞產業面對危機!澳洲如何起身對抗

澳洲這次主動立法幫媒體向國際科技平台為新聞付費,引起全球注目,主要因為過去二十年全球媒體飽嘗「數位第一」的苦果,幾乎都遭瘦身裁員,破產倒閉。

新聞產業陷入有史以來最大危機。

歐盟2018在著作權相關修法時,已經啟動要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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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各國紛紛要求谷歌為使用媒體內容「付費」。(圖/路透社)

今年二月,谷歌和法國數十家全國和地方報紙組成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已簽署協議。

要求谷歌付費給媒體的精選內容。

連紐西蘭也展開如何規範科技平台並收取費用的「選項」。

而南韓在野黨正想修改智財法和報紙宣傳法,強制谷歌和臉書等為提供新聞內容連結而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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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2018在著作權相關修法時,便已啟動要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的提案。(圖/路透)

美國本身也擬重新推出「新聞競爭與保護法」,目的也在設計網路與廣播、印刷媒體共同和谷歌、臉書談判的機制。

雖然一時間,國內外加入向平台收費付給新聞的熱議行列,然而澳洲付費給新聞的法案能夠成功,不但政府展現了對數位科技的專業認知,還有國際談判策略和籌碼,加上成熟的社會條件,才能讓科技平台讓步。

澳洲新聞議價法主要目的有三:向國外平台的新聞使用徵稅、要求改變演算法時要揭露,另外就是把費用落實到新聞媒體品質提升。

但國內鮮少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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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數數位廣告收益,均進到如谷歌、臉書等大科技公司的口袋中。(圖/路透)

鑑於科技公司和在地媒體的不公平競爭,澳洲政府一開始想幫助的是具有公共利益價值的新聞業,主要考量商業媒體的把讀者販賣給廣告主的生態,自有市場生存之道。

而谷歌臉書每100澳幣的數位收入,卻有八成進入兩大科技公司口袋,嚴重打壓真正以公共事務為主的新聞媒體生存空間。

澳洲經驗對台灣的啟示?

澳洲政府經過研究,發現不但境內數位廣告收入快速流失,讀者點閱和觀看新聞受制於科技平台,更有甚者讓新聞媒體加速走向注意力經濟,產生新聞品質江河日下的惡果,想以中小規模、多元取向新聞媒體為對象。

當時許多澳洲經濟學家出來發聲,如果只要求平台為新聞付費而缺少適當分配機制,救不了新聞業。

更擔心政府分配資源的大權在握,影響媒體獨立的編輯政策。

傳播學者也呼籲政府,法案應該回到新聞業的核心問題,預見全球不可逆的趨勢,政府和業界對法案的設計應是更宏觀的產業永續經營的視野。

在政府強力支持下,英語系國家也在國際發聲聲援,加拿大文化資產部長就表示受澳洲推動新聞媒體議價法激勵,有意在這個春季推出類似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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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與科技平台一役備受國際注目,也讓人開始關注媒體當前的發展困境。(圖/達志/示意圖)

另外,政府決定修法,對於平台付費給新聞採取媒體無差別待遇,並給予兩個月緩衝期,由媒體自願協商。

儘管在2月25日澳洲國會擬通過法案前夕,臉書突然下達恐嚇通牒,揚言19日起會關閉澳洲全部新聞和新聞網站。

然而這終是虛晃一招,歷經艱苦談判,澳洲終於完成舉世注目、針對平台力量抗衡的立法,達到拯救民主社會至關重要的新聞業之目的。

在法案通過後,澳洲財政部長與交通部長發表聯合聲明,強調這項新法能確保新聞媒體能從中獲得合理的報酬,進而有助維持澳洲的公共新聞事業。

後續的新聞媒體和臉書簽約,已經陸續上路。

已簽約的澳洲新聞集團表示,「臉書合約象徵新聞貿易條款改革的里程碑,將對澳洲新聞業具有實質的影響」。

澳洲新法備受世界注目,更被視為新聞媒體挾帶國家力量,才能與數位平台平起平坐談判的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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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漂亮為全球打一場新聞業存續的「代理人戰爭」。(圖/路透)

該法律的通過不但讓谷歌、臉書這類強勢平台必須向付費給在地媒體業者,且必須在使用這些內容同時,提供連結讓讀者可以連回媒體自己的頁面。

檢視澳洲創新立法、艱辛談判過程,到落實數位新聞付費的政策目標,澳洲政府漂亮地為世界發動一場新聞業存續的「代理人戰爭」。

可知談判的準備,對平台管理的了解,社會力的凝聚,無論「能力夠不夠」、「可不可為」,政府都應扮演積極有為,具有前瞻視野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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