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行政院長蘇貞昌2月已預告購買節能家電補助再延長2年。行政院會1日通過財政部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民眾購買節能電冰箱、冷暖氣,每台可退稅2000元,除濕機可退稅1200元,優惠方案到2023年6月14日止。
▲冷氣。(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2000元,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而期間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
財政部指出,由於這段期間內實施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另根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尚有1242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比率達42.72%,實有再延長實施本項措施的正面效益。
因此,財政部為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他們提出修正草案,將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適用期間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目前該法草案1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將核轉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4月1日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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