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3號機組許可證遭中市府廢止後,昨(5日)晚間擅自重啟3號燃煤機組。對此,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副局長商文麟獲報後,立即率隊前往現場稽查,當場查獲該機組已用柴油燃燒,點火預熱,且爐溫超過攝氏280度,台電違法重啟,依照空汙法,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市府強調,若台電違法燃煤發電,絕對會依法重罰。
▲台中火力發電廠重啟3號機,環保局人員前往現場稽查。(圖/台中市政府提供,下同)
環保局指出,中火燃煤3號機組2019年因超量使用生煤,環保局依法自去年1月1日起即廢止操作許可證,該機組停機未運轉超過1年3個月,而今年春節前即有消息指出,台電企圖重啟中火3號機組,環保局便密集監控,中火個機組運作情況。
環保局表示,昨(5日)晚發現中火煙道自動監測連線系統,雖仍標示暫停運轉,但部分空氣汙染物測值卻持續有攀升情形,故由副局長商文麟率隊前往稽查,並發現3號機組確實已使用柴油點火預熱,且爐溫已逾攝氏280度。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廢止3號機組操作許可證的處分,中央環保署雖曾來文表示撤銷,惟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第3條相關規定,欲撤銷直轄市政府的行政處分,應報請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銷,環保署卻逕自發函撤銷,此舉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權,屬於無效行政處分,因此台電3號機組仍屬許可證遭廢止狀態,且台電公司曾來文確認上開處分的有效性,並經環保局函復如有操作需要應依法重新申請,並取得操作許可證後才可操作,台電公司至今未重新提出許可申請。
中市府亦指出,針對環保署撤銷處分的有效性,目前相關司法訴訟仍由法院審理中,尚無定論,且依據台電公司近幾日的尖峰備轉容量率公開資料,全國供電呈充裕綠燈等級,系統供電餘裕充足,台電公司此時啟動3號機,市府不解及嚴正抗議,將持續稽查,全力維護中部人健康及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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