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遭市場派質疑,受託機構兆豐銀4點聲明反擊。(圖/資料照)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新光一號」去年險遭市場派狙擊,近期遭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指控,受託機構兆豐銀行,與管理機構新昕國際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損及投資人權益;對此,兆豐銀行強調,均依法辦理相關事項,絕無信託監察人查核報告所述有虧職責情事。
第一,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人員執行職務期間,有同時身兼管理「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情形,顯缺乏公正客觀之立場,且有未盡保密義務及利益衝突之行為,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亦未盡監督指派及信託監察人之責,本基金及受託機構將循法律途徑主張權益。
第二,本基金複委任架構均依主管機關核定之公開說明書、相關規定和合法之契約辦理。
第三,信託監察人查核報告刻意忽視本基金車位管理與辦公室出租係整體商業條件考量與租賃實務管理面需求,導致其查核程序及報告內容未盡公正客觀,顯然偏頗,恐有誤導投資大眾之虞。
第四,受託機構尊重部分投資人擬清算本基金之立場,惟清算基金應循合法途徑尋求法定門檻之多數受益人之同意,不應濫用信託監察人之權限任意干擾基金治理,壓迫受託機構甚至擬違法終止信託,此舉顯已損及全體受益人權益與市場交易秩序及安全,實與股東行動主義之精神大相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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