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薰愛前男友夥同混血辣模仙人跳富商刮820萬 二審再加重改判

2021年04月8日 15:37

▲▼蔡瀞瑢、李庠岑臉書。(圖/翻攝臉書)

▲李庠岑、蔡瀞瑢臉書。(圖/翻攝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跨性別女模劉薰愛,曾與男子李庠岑交往,但2人分手後,李庠岑竟與另名混血女模蔡瀞瑢,設局誘騙富商到飯店開房間搞「仙人跳」,向富商勒索得手820萬元。一審將李男判刑5年半與6月,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審理後,認為李男曾有前科,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因此重判他7年4月與7月,7月部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李男從事飯局妹仲介,曾經在媒體專訪中秀出花名冊,其中不乏藝人、模特兒等外型亮麗的正妹,他也因為與跨性別女模劉薰愛交往登上新聞版面。在與劉薰愛分手後,他與平日就稱兄道弟的科技公司的網路新貴王姓男子也鬧翻,李男因此找蔡女進行「仙人跳」。

外型亮麗的蔡女是日本、荷蘭、台灣泰雅族混血兒,讀大學時就當平面模特兒,後來還上電視節目,一度爆紅。她與李男和謀,2016年4月間約出王男到天閣酒店信義會館開房間,王男赴約後,埋伏在外的李男與3名同夥便衝進房間,假裝抓姦;眾人還拿出電擊棒敲擊王男頭部,要求王男交出500萬元,王男心生恐懼,2天後就匯款460萬元。

李男等人食髓知味,陸續以影片外流為由,或是同夥要入監需要跑路費、安家費,甚至還出示土製炸彈,讓王男不斷吐錢,總計交付820萬元。王男之後避不見面,李男還在王男公司門口以宣傳車宣傳不實訊息,並拉起白布條,騷擾王男。另外也在微信上公佈王男的身份證字號與姓名,並用照片留下恐嚇字句,王男不再忍耐,報警逮人。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李男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另外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蔡女遭判刑1年,另外同夥也分別遭判刑6月至2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認為李男因先前曾因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遭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又在5年內犯下本案,因此依照「累犯」規定,加重刑度為7年4月與7月(得易科罰金);另外蔡女則因達成和解,獲得緩刑3年,但需提供90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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