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陳以昇、柯沛辰/花蓮報導
東新營造前董事、專任工程人員楊金郎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9日凌晨以5萬元交保。
▲東新營造前董事、太魯閣案邊坡養護工程專任工程人員楊金郎(右)。(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疑似兼任工地主任,已經違反營造業法相關規定,不料又傳出「借牌標案」,疑似借用東新營造名義,因此檢調約談東新營造關鍵人楊金郎,進一步釐清案情。
楊金郎供稱,他和黃是僱用關係,但這次黃平和標下「台鐵交通安全六年計畫」有掛他的名字,主要是因為他擁有甲級營造工程管理技師牌,這是必要條件。檢方9日約談後,諭令以業務登載不實5萬元交保
依據公開資料,東新營造名義上的負責人是股東之一的黃平和,而原本的大股東楊金郎雖在2020年2月離職董事職務,但仍擔任這次邊坡工程的專任工程人員。
據悉,原本黃平和與楊金郎是合夥關係,因之前工程帳目不清,導致公司賠錢,楊金郎才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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