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高雄男子受指使到南投毆傷一對夫妻,投案後被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起訴。(圖/資料照片)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魏姓男子因故與人結怨,對方指使李姓等3名男子和未滿18歲的黃姓少年,在去年底和今年初2度到魏宅埋伏,甚至直接侵入屋內,持辣椒水和棍棒將魏男和其妻打成輕重傷;4人第二次動手後,過半天到警局「自首」企圖尋求減刑,但檢方認為歹徒企圖掩飾主使者身分,並非真誠悔悟,仍以傷害、侵入住居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不予減刑。
起訴書指出,李姓、邱姓、杜姓3名男子與17歲黃姓少年受某位與魏男結怨的「老大」指使,於去(109)年12月25日自高雄市開車出發至南投市,在魏男住處附近埋伏;27日上午10時許,杜男等4人見魏男現身屋外馬路,即分別對魏男噴灑辣椒水,持球棒追打到左手掌骨骨折、右足和膝蓋受傷,還在一旁以手機錄影。
當時魏男的阮姓妻子上前阻止時也被辣椒水噴到右眼灼傷;未料杜男等4人認魏男傷不夠重、教訓不足,竟又在今(110)年1月11日凌晨3時許,再度前往魏男住處,攀爬進入並擋住門口,分別持木棒毆打魏男,造成頭胸、腹背和四肢多處挫傷,以及雙側肋骨和左手掌骨骨折等,仍以手機錄影並強拉住魏妻,致受有右手、左側大腿多處傷勢。
魏姓夫婦事後立刻報警,李姓等3男則於1月11日當天下午3時15分至警局投案,交出鎚子、鋁棒和手機等做案工具;但檢方調查後認為,幾名歹徒在投案前已遭警方鎖定身分,不符合自首之規定,也未供出毆打魏男的理由,顯然是為掩護幕後共犯,並非真誠悔悟,因此在起訴書中建請法官公平審理、不予減刑。
檢方訊後依刑法傷害、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等罪嫌,將李姓等3名嫌犯提起公訴,黃姓少年則為警另行移送少年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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