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放寬對台交往準則「駐處不再是禁區」 外交部:台美關係展開新頁

▲美國務院放寬對台交往準則,外交部表示歡迎。(示意圖/路透社)

▲美國務院放寬對台交往準則,外交部表示歡迎。(示意圖/路透社)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美國務院華府時間9日宣布放寬美對台交往準則,鼓勵美國政府和台灣交流,反映美台深化的非官方關係;未來,美台官員能赴對方官署洽公與拜會。對此,外交部10日上午表示,對於國務院以實際行動展現對台灣「堅若磐石」的承諾表示歡迎,此舉顯著提雙方交往與互動,在《台灣關係法》立法42週年之際,為台美關係展開新頁。

國務院新聞稿指出,新版對台交往準則符合雙方非官方關係,讓行政部門可清楚、有效地執行由《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公報、六項保證為指導的「一個中國」政策;此外,新準則亦基於《台灣保證法》規定進行審查。

《金融時報》則點出,按照新版美對台交往準則,美國官員不僅可常態性在聯邦政府機構接待台灣官員,也能前往全美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與台灣官員會晤,甚至可出席雙橡園的活動,但若雙橡園活動可能讓美國「一個中國」政策複雜化的「台灣重要節慶」,例如雙十國慶,則不得參加。

消息一出,外交部火速發布新聞稿。外交部指出,為反映台美近年來緊密交往互動現況,鬆綁不合時宜的交往限制,美國務院日前完成內部修訂程序,並於美東時間4月9日正式宣布新的對台交往準則,而美方在正式宣布之前,已向我方說明相關內容,對此我方對美國務院以實際行動展現對台灣「堅若磐石」的承諾表示歡迎之意。

外交部表示,台美關係近年來不斷提升,美國政府不僅認為台灣為民主典範,也是美國最密切的安全與經濟夥伴之一,更是全球的一股良善力量。因此,美國務院強烈鼓勵其政府各相關部門與台灣交往互動,進一步擴大與深化台美關係。

外交部認為,這次美國務院修訂的交往準則,顯著提升與我國的交往與互動關係,在《台灣關係法》立法42週年之際,為台美關係展開新頁。外交部將持續以務實態度,並秉持互信、互惠及互利的原則,在台美既有的深厚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台美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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