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鄭姓男子以陪伴男童為由,強拉男童至防空洞替他打手槍。(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嘉義報導
嘉義縣一名鄭姓男子去年將一名男童帶到防空洞內,強迫男童幫他打手槍得逞,被校方發現後報警處理。檢警接手偵辦後,更發現鄭男自2014年起至少對4名男童強行猥褻9次,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鄭男。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鄭男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等共9罪屬實,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實施保護管束。
嘉義一名鄭姓男子去年3月看到一名男童獨自騎著腳踏車,以陪伴為由帶著男童到一處防空洞,強迫男童幫他打手槍,更伸手觸摸男童的下體,事後男童回校告訴老師,校方急忙報警處理後,才讓整件事情曝光。
檢警接手偵辦後,更發現鄭男早在2014年就曾將一名一年級的男童帶到空屋內,撫摸男童的生殖器,再強迫男童幫他打手槍,直到2020年男童騎著腳踏車經過鄭男住處巧遇鄭男,鄭男還抓住腳踏車的握把不讓男童離開,更伸手撫摸男童的生殖器,多次強制猥褻得逞。
2014年到2020年間,鄭男不斷用相似的手法,假意接近住處附近男童,以強抱或陪伴等藉口為由,強行撫摸多名男童下體,更強迫男童幫他打手槍。2014年至今至少有4名孩童受害,有紀錄在案的猥褻行為更高達9次,事後當事男童的父母知情後,也都紛紛對鄭男提出告訴。
庭審時,鄭男坦承犯行,並與男童的家長調解,和解後被害男童的家長則表示不追究、願意諒解。
法官審酌後認為,鄭男明知孩童皆未滿14歲,為逞一己性慾,違反男童意願對他們強制猥褻,已侵害到男童的性自主權,危害男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但考量鄭男並無前科,且智能略微不足,犯罪行為平和,並未對男孩有進一步的侵害或不利行為,因此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行猥褻罪等共9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同時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需參加法治課程,並禁止其再對受害男童實施性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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