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弱勢用路人」 台中交大提醒「熟悉路權才能確保安全」

▲台中iBike2.0增千站計畫開跑,33租賃站點已經完成設置。(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各縣市政府均設自行車供民眾方便代步,圖為台中iBike。(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追求環保,騎腳踏車已成都市常態,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12日提醒,「自行車是弱勢的用路人」,民眾勢必要了解相關路權,上路才能確保自身安全與權益。

近年來縣市政府多設置便利的YouBike等租用腳踏車,供民眾騎乘代步,台中則是推出iBike,頗受好評,除了可以節能減碳,更能帶動環保。由於使用自行車當交通工具的人越來越多,但自行車行駛道路因路權受限制,加上道路上汽機車輛眾多,讓自行車成為弱勢用路人。

▲▼台中市交通大隊宣導自行車路權,提醒用路人要注意安全。(圖/台中市交大提供)

▲台中市交通大隊宣導自行車路權,提醒用路人要注意安全。(圖/台中市交大提供,下同)

▲▼台中市交通大隊宣導自行車路權,提醒用路人要注意安全。(圖/台中市交大提供)

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慢車行駛在道路上,會出現路權弱化問題,影響用路人安全與權益。在路權方面,自行車行駛到設有左轉專用號誌的路口,不能直接進入快車道到左轉專用道等候左轉,也不可以由慢車道直接左轉。

另外,在設有機慢車優先道路段行駛時,機車可以進入外側快車道行駛,自行車只能在機慢車道行駛,這對自行車而言,路權就相當弱化。當遇有路邊有違規停車而駛入快車道時,自行車也可能構成違規行駛快車道。

交通大隊說,自行車屬於慢車,應騎乘在道路「慢車道」、「自行車專用道」,或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上,不可恣意騎上騎樓及人行道。舉例來說,道路上劃有10公分快慢車道分隔線,自行車僅能在快慢車道分隔線右側慢車道範圍內行駛。若在未劃設慢車道道路,自行車應靠右側路邊,可利用15公分路面邊線以外範圍行駛。另行駛到設有左轉專用號誌路口時,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台中市交通大隊宣導自行車路權,提醒用路人要注意安全。(圖/台中市交大提供)

台中市警察局長楊源明呼籲,駕駛人騎乘自行車在設有兩段式左轉的交叉路口,一定要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不須兩段式左轉路口,建議以兩段式左轉的方式左轉彎,且停等時要注意停等區域是否會與同向直行車產生衝突。此外,轉向或轉彎時,應轉頭回看鄰車與後方車輛狀況,並應使用手勢示意轉彎方向。夜間應穿亮色系衣服並開啟頭燈,以提升自己的能見度。

楊源明說,民眾應養成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的使用道路概念,酒後也切勿騎乘自行車,預防潛在的危險因素,降低事故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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