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將審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郭國文:不是為扁案脫罪

2021年04月13日 15:28

▲前總統陳水扁出席「臺北設市百年交流分享」。(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總統陳水扁。(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排定審查《會計法》條文修正草案,因事涉國務機要費除罪化,遭國民黨批評是為前總統陳水扁脫罪。對此,財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並非為扁案脫罪,主要是因為政府各部門的特別費已除罪化,沒道理國務機要費不能除罪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將審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所提《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由於觸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議題,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質疑這是針對性立法,揚言絕對反對。

根據蔡易餘所提《會計法》修正草案,主張民國95年12月31日以前各機關支用的機要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則不罰。

對此,郭國文受訪時表示,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並非為扁案脫罪,主要是因為政府各部門的特別費已除罪化,沒道理國務機要費不能除罪化,這是為了制度公平性,目前已獲得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同意。

▲▼立委蔡易餘施政總質詢。(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出《會計法》修正草案。(圖/記者李毓康攝)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認為,總統國務機要費與部會、縣市首長特別費是一樣的概念,這不是針對陳水扁一人,過去包括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陳水扁都一樣,未來不管國民黨或是民進黨的總統都一樣,就是要建立一套長久公平一致的標準,希望國民黨也一起支持。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說,國務機要費案很特別,是當年陳水扁與馬英九政權交替時最有名的案子,但卻是罪行最輕的案子,到更一審判決時已經沒有貪污重罪,只有偽造文書,和外界認知差距很大。

鄭運鵬指出,國務機要費案纏訟多年無法判決,特別的地方在於只有總統的特別費叫國務機要費,其他首長叫特別費,所以修法的確也會是針對一個案子。

鄭運鵬說,他長期主張扁案應該透過特赦處理,也認為這麼重大政治指標的修法,不太可能透過表決的方式處理,希望各黨可以放下過去的對立仇恨,能夠在共識之下合理修法,讓扁案可以在第十屆終結這段政治紛爭。

郭國文表示,他將盡力與國民黨立委溝通,希望屆時在財政委員會能夠審查順利,呼籲大家透過對話討論,不要一直聯想到扁案。

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今年1月28日在美國加州身亡,由於涉及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柯建銘當時受訪時表示,黃芳彥從來不介入政治事務,就連自己的朋友也很少,這是他獨特的風格。

柯建銘強調,國務機要費本身就是特別費,早就應該除罪化,「全國所有人的特別費都除罪化,只剩下國務機要費,只是因為是總統府的特別費而改名」,民進黨團也已經提案,希望本會期能夠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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