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劉銘傳路2019年5月9日深夜,發生一起疑似債務及毒品交易糾紛,42歲的劉姓男子遭陳姓男子開車撞倒, 被壓在車底送醫不治。經警方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後,13日基隆法院逆轉判決駕駛陳男無罪。
▲劉男疑似債務糾紛及毒品交易遭飛車撞死。(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警方2019年5月9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劉銘傳路上某間宮廟附近好像發生自撞車禍,車上4名乘客卻棄車落跑;但到場時卻發現被壓在車底下的劉男,當時人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往衛福部基隆醫院,經過1個小時的急救,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經檢警調查,陳男當日受友人吳男之請,駕駛自用小客車,另吳、黃、何3人同行,至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南靈宮附近,處理借款事宜,與吳男有毒品交易糾紛之劉男獲悉趕往。
▲警方到場時,發現劉男卡車底無呼吸心跳。
劉男駕車停在陳男車輛右前方,並與王男分持手槍及木棒下車,欲挾持吳男,陳男與劉男2人素未謀面,情急之下,將劉男撞於車底後逃逸;警方亦在撞擊處之草叢內尋獲手槍及子彈。
法官判決指出,陳男因劉男手持手槍指向車內,出於自衛脫逃,非故意開車撞擊劉男,所為應屬傷害致人於死,然傷害致人於死之行為,係基於正當防衛,合於刑法第23條,依法應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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