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埃及法院宣布,允許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扣押上個月因為擱淺造成運河交通阻塞的長賜號貨輪,長賜號方面必須先支付9億美元(約新台幣260億元)的賠償,才准放行。
▲長賜號(Ever Given)脫淺後,依舊被埃及方面扣押,必須先付賠償金才能走人。(圖/路透)
《彭博社》引用埃及官媒Ahram Gate報導,伊斯梅利亞市(Ismailia)法院允許水道經營人也就是SCA的要求,扣押長賜號貨輪,但是相關報導中,沒有提到SCA希望由誰支付賠償金。
SCA表示,9億美元的賠償金,包括擱淺期間的通行費損失、疏濬相關的人工與設備費用。據估計,擱淺期間在每天損失的通行費收入,大約1500萬美元。
長賜號的船東「日本正榮汽船公司」(Shoei Kisen Kaisha Ltd.)的發言人,拒絕對於賠償相關問題作出任何回應,僅表示船員都還在船上,船隻就停留在大苦湖,也就是運河的一半處。
租船人台灣長榮公司,則透過一封電子信件回應《彭博社》表示,尚未收到船東已接獲法院命令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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