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徐于文/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安波利斯市(Minneapolis)11日再度發生誤殺黑人事件,一名郊區警察在與通緝犯搏鬥中,將手槍認成電擊槍,誤殺20歲黑人男子萊特(Daunte Wright),自「佛洛依德事件」後,再度掀起全美非裔種族運動及抗爭。專家表示,警員拿錯槍類似事件確實存在,主因包括臨場壓力與兩支槍極為相似外貌與操作方法。
▲全美各地發起暴動,與執法人員爆發衝突。(圖/路透)
布魯克林警察局長甘農(Tim Gannon)12日表示,肇事警察波特(Kim Potter)具26年工作經驗,當下遵循電擊槍使用程序,數度大喊「電擊槍」,卻不慎拿成手槍射擊,並不是有意射殺萊特,影片中可聽見波特失控喊出,「天啊!我對他開了一槍」,波特目前已遭停職,正接受調查。
據《美聯社》報導,數據顯示雖罕見,但警員拿錯槍案件確實存在,原因可能包括訓練、攜帶武器方式及危險混亂下壓力。甘農表示,為避免混亂,警員受訓時會把電擊槍放在非慣用手邊,而手槍則放在較為強壯的慣用手側。
警察心理學家萊溫斯(Bill Lewinski)表示,失誤可能為「忽略及捕捉」(Slip and Capture)現象,警察在壓力下做出與預期完全相反行為,甚至更為強烈。他更強調,比起電擊槍,警員更常訓練使用手槍射擊,才會出現此反射失誤。
▲萊特祖母哥森(Angie Golson)在非裔維權抗爭中悲痛致詞。(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數名專家卻表示,萊溫斯的推測並無科學依據,警察之所以誤拔槍支,大多是因電擊槍看起來就是一把槍。聖保羅市市長卡特(Melvin Carter)12日強調,「為什麼電擊槍操作、功能、使用感受都與真正手槍如此相似?我們為何不使用與手槍外觀或操作不一樣電擊槍,或許就能預防錯誤不一再發生。」
《有效執行美國法律期刊》據載2001年至2012年的9起類似案件,警察當下使用手槍射擊,後稱是因不小心將電擊槍拿錯。密蘇里州(Missouri)郊區警員克魯斯(Julia Crews)2019年逮捕偷竊嫌犯時,也誤將電擊槍拿成手槍,造成嫌犯重傷,後獲釋並未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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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remy Lin (@JLin7) April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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