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區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圖/CFP)
記者陳政錄/北京報導
大陸國台辦14日宣布有台灣民眾,在大陸的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統一安排。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台灣民眾在知情、同意、自願的前提下,可憑「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大陸醫保參保憑證,在居住地登記接種疫苗。另費用承擔方面,與大陸民眾一致,即為免費接種,但若只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者,需向當地縣級以上台辦提出申請。
在此之前,大陸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在3月底,陸續宣布開放外籍人士打疫苗,另大陸國家衛健委6日也統一公告,在大陸的港澳居民,可在「知情自願」前提下,憑港澳居民居住證、參加醫保證明免費施打。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021年4月14日主持例行記者會。(圖/記者陳政錄攝)
對於外界關注大陸官方是否會對在陸台灣人施打疫苗,進行統一安排,馬曉光14日表示,我們高度關注和關心關懷台灣同胞的衛生健康福祉,對在大陸居民居住台灣同胞的疫苗接種,按照屬地管理、同等待遇的原則,執行相同的政策和規範。
馬曉光表示,在知情、同意、自願的前提下,憑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大陸醫保參保憑證的台胞,可在居住地,登記接種疫苗。至於沒有者,尤其向居住地縣級以上台辦提出申請,並由縣級以上台辦組織到指定接種單位進行統一接種。在宣布後,因為「很重要」,馬曉光還特意重複表述一次。
台灣居民居住證是大陸官方於2018年9月1日起,開始發放給常住在大陸6個月以上台灣居民的證件,證件號碼為18碼,與大陸居民身分證相同;過去,台灣民眾在大陸的有效證件,為「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證件號碼為8碼。
另對於在大陸各級各類學校的台灣師生,馬曉光表示,其疫苗接種工作,納入當地疫苗接種工作統一安排,與所在學校大陸師生一視同仁,同等對待。
馬曉光補充,在施打疫苗的適用人群費用承擔、施打後的醫療反映和就醫補償,與所在地大陸居民執行一致要求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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