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新營分局持搜索票查扣遊藝場涉案違法電玩,將林姓業者等人函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為瓦解賭博電玩的「萬惡之藪」,獨自到電子遊藝場冒險蒐證,錄下「洗分換現金」的賭博關鍵畫面,持向台南市警新營分局檢舉賭博電玩,但該男子指控警方缺人證下,竟叫他自首當賭博案被告來指證以利偵辦,警方表示本案已依法取締函送法辦。
台南市警新營分局指出,該分局於2021年3月3日接獲台南市警察局函文轉知,有民眾向警政署檢舉新營區1家電子遊藝場涉嫌經營賭博電玩。為瞭解案情,新營分局在3月12日通知檢舉人前來說明,但僅憑檢舉人提供蒐證影帶之物證,尚缺相關人士證詞以為佐證,無法立即將業者帶回調查。
新營分局仍於3月17日前往該遊藝場執行臨檢、蒐證,現場雖未發現賭博情事,但警方仍蒐集相關事證後於3月18日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3月26日前往搜索,不料仍未扣得賭博相關證據。
警方不死心,蒐證後4月13日再次聲請搜索票獲准,並於13日下午1時20分前往執行查緝取締,這次當場查扣賭博電玩機台1台,訊後將店內31歲李姓管理人及林姓女店員以賭博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被檢舉的電子遊藝場位在台南市鬧區,領有合法登記證,檢舉人指證該遊藝場涉嫌以合法掩護非法,暗營賭博性電玩,曾多次向警方檢舉,但都不了了之,所以檢舉人決定自己去錄影蒐證,並錄下「洗分換現金」的影片作為證據,向台南市警新營分局檢舉,未料,新營分局竟稱只有物證沒人證,要求檢舉人自首當賭客,再製作偵查筆錄據以偵辦該遊藝場賭博案,引起當事人不滿,認為檢舉不法竟還要當被告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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