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女高中生昨日於桃園中壢被尋獲,她替洪男向父母求情「不要提告」。(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17歲劉姓女高中生10日到校上課,於中午外出用餐後即失聯超過3天,父母透過網路、報警急尋愛女,13日警方在桃園市中壢區洪姓男子租屋處尋獲劉女,除洪、劉,還有一名劉的同學陳姓少女在場,警方將3人帶回台中第五警分局水湳派出所調查,劉女還向父母求情,稱「洪是好友,是在幫我」請求父母不要提告,但劉女父母仍堅決提告妨害家庭。
據悉,劉父與女兒日前因交友狀況發生爭執;劉父指出,女兒與前男友分手後,他有對女兒前男友提告,但不解官司進行中,女兒卻還去前男友家,雙方因而發生口角,事後他與女兒約法三章、提出基本要求,包含做好學生本分、準時回家、作業按時繳交、不要曠課等,而女兒雖然表面上有默默答應,但心裡或許有埋怨才會搞失聯。據他對女兒的了解,女兒交友狀況蠻單純,但知道女兒認識網友,網友除了台中市區之外,亦有認識外縣市的網友,故不排除是被網友帶走。
劉女失蹤後,將手機關機,讓父母遍尋不著,父母於網路社群張貼尋人啟事,也請求警方協尋。13日下午警方透過洪姓男網友的手機定位以及監視器畫面,查到洪男帶著劉女搭火車北上桃園,遂帶著劉女父母至桃園,並知會桃園警方,同日晚間8時許,於中壢一處租屋處發現疑似劉女蹤影,經劉女父母指認確是本人,但劉女身旁除了洪男,還有另一名少女。
據了解,該名少女是劉女的陳姓女同學(17歲),洪男(20歲)、劉女及陳女為朋友關係,陳後來才去桃園找洪、劉,警方循線至洪男中壢租屋處找到人時,當時3人在屋內並無特別舉動。
事後警方將3人帶回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派出所,劉女不斷向父母替洪男求情,請父母不要提告,以免洪吃上刑責,稱「洪是她的好友,是在幫她」,洪也說「是基於朋友才會幫忙,不知會弄成這樣」,但劉女父母堅持對其提告,全案將依法送辦。另外,警方也通知陳女父母將她帶回,陳女父母未打算提告。
劉女父母透過警方表示,感謝警方、網友幫忙,才能將女兒平安找回,由於後續涉及家庭隱私因素,也希望保護女兒,將不再對外說明後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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