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豬結」綁死偷蕉賊 蕉農「妨害自由致死罪」判刑3年定讞

▲▼香蕉。(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楊姓蕉農綁死偷蕉賊,判刑定讞。(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楊姓蕉農,2017年5月間清晨巡視香蕉園時,發現鄭姓男子正在偷香蕉,楊男持棍趕上,壓制鄭男,並以「死豬結」方式,將鄭男綁在鐵桿上,超過4個小時,結果鄭男因呼吸困難而死亡。一審將楊男判刑3年8月,二審改以罕見的「妨害自由致死罪」判刑3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7年5月27日,楊姓蕉農這陣子因香蕉批發價高漲,香蕉園已經連續多日遭人偷摘香蕉,因而多日夜宿香蕉園。清晨7點多,蕉農發現鄭姓男子開著小貨車到自家香蕉園偷香蕉,蕉農隨即通知多名友人到場,並抓起香蕉園內的竹棍。而偷蕉的鄭男發現事跡敗露,抓著割香蕉的鐮刀轉頭就跑,但遭蕉農趕上,並被竹棍壓制。

蕉農先將鐮刀搶下,並將鄭男反手綁在固定香蕉樹之鐵桿上,逼問他說出同夥。鄭男不願意,蕉農就改以雙手及雙腳拉至其身體前方綑綁在一起,俗稱「死豬結」的方式,將鄭男綁在鐵桿上。鄭男因被死豬結綁住後,橫膈膜活動受限制而有呼吸困難情形,早上10點多,蕉農就發現鄭男已經身體不適、開始發抖。但蕉農仍未鬆開繩索,等候其他人將偷蕉賊同夥帶回。

到了中午12點,鄭男已經被死豬結綁住超過4小時,這時他已經無法站立,躺臥在香蕉樹下。但蕉農不理會,與友人將他抬到貨車上等候,結果半小時後,蕉農的父親就發現鄭男已經沒有動靜,隨即報警,這才發現鄭男已經死亡。案經檢方偵辦後,依照「傷害致死」、「妨害自由」等罪,對蕉農與父親、友人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認定蕉農犯「傷害致死罪」,判刑3年8月,蕉農父親與友人則犯「妨害自由罪」,判刑4月、德科罰金。蕉農上訴第二審,二審高雄高分院改認定蕉農犯下罕見的「妨害自由致死罪」,原本該處7年以上重罪,但考量他連續數日均在香蕉園看顧,身心疲憊,抓到偷蕉賊後,未能控制自身對於竊賊之氣憤情緒,才會犯案,但事後又賠償110萬元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二審改依照「情堪憫恕」規定,判刑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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