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外觀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黃姓女子駕車違規,不滿服警方攔檢,連飆1分鐘髒話並拉扯警察,遭警方逮捕依妨害務等罪送辦,一審被判3個月徒刑;她以患有「雙相情緒障礙症」上訴,法院委託醫學鑑定,查出她曾離家出走,連爆刷10多張信用卡、經常性交通違規,並有就醫紀錄,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
判決書說,黃姓女子於2019年12月6日深夜,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恆春鎮省北路路段,因違規交通規則,被警方攔下盤查,她不服連飆執勤4名警察髒話,警方依法逮捕,又和警察拉扯,被依妨公務等罪送辦,檢方起訴。
一審法官判法有期徒刑3個月,她不服,提出患有「雙相情緒障礙症」上訴,法官送醫鑑定,發現她曾在離家出走時,連刷爆10多張信用卡,經常性交通違規,雖於案件發生時,受到躁症發生的影響,其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雖未必減損,但可能受到其誇大想法及衝動性增加的影響,導致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較一般人顯著降低等,改判拘役20天並諭知2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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