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謝姓男子去年3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劉姓女子,得知對方因為前男友的關係欠債20萬元,於是約定用「肉體」交換現金,並附帶條件要先給他一段「叫春」的錄音檔,沒想到最後他典當了鑽石、付出108萬5000元,結果什麼都沒有得到。彰化地院考量到雙方至今仍未和解,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劉女2年有期徒刑。
▲謝男希望與劉女發生性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謝男在交友軟體WEDATE上結識29歲的劉女,得知對方欠債20萬元,還被債主找上門騷擾,因此表明願意借出3萬元幫忙,但要以「肉體償還」,但被以「彼此還不熟悉」為由拒絕;隔日他又收到女方傳來的訊息,說是有3名債主找上門需要協助,於是趕緊先前往超商匯款,之後相約在高鐵站碰面,當面再交付5萬8000元現金。
在兩人相識的48天中,劉女假裝同意「如果可以幫我,我們就在一起吧」,多次以欠債、沒錢繳電話費、腳受傷、被檢警抓走需要繳交保金等理由詐財。而謝男也因為貪圖與異性發生性關係,數次要求與劉女嘿咻,或是提供「叫春」錄音檔換取金錢,甚至願意典當價值5萬2000元的鑽石,前前後後一共付出108萬5000元。
▲謝男曾要求劉女傳送「叫春」錄音檔。(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謝男直到同年5月間才驚覺受騙,為了不讓人逍遙法外,他假意可以再借錢給劉女,等到對方一走進超商,馬上就被在現場埋伏的警員逮捕。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劉女有詐欺、毒品等前科,素行不佳,卻利用人性弱點、各種話術,讓謝男誤以為遇到真愛並投注感情,再從中詐取財物,加上雙方至今仍未達成和解,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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